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方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继续开展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会议要求,我局制定了《2014年专利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3月26日

(联系人:郭伟杰 0591-87812963 邮箱:gwj@fjipo.gov.cn)

2014年专利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方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继续开展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会议要求,2014年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继续深入开展专利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现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进一步创新执法工作机制,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与效率,切实加强执法维权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专利行政执法在激励创新、保障民生、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
强化专业市场执法维权保护。结合当地实际,以涉及民生领域、重大项目、优势产业为重点,继续加大对药品、食品、建材、 汽配、工业设计产品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检查和办案力度。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办案。坚决查处 反复、群体、恶意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大力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调处和假冒专利查处工作,推动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范、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强的 引领示范型专业市场。
推进展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主动联络展会主办单位,通过展前排查、展中巡查、现场设站点等措施,积极、有效地参与当地有较大影响展会的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工作。对我省组织参加省外、境外展会的企业,要加强培训,提高意识,引导其开展展前知识产权审查,做好知识产权纠纷的防范及维权工作。
加强电商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监督、查处力度。探索建立健全打击网络侵权假冒行为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净化网上交易环境,积极维护专利权人与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增强行政执法及维权援助、举报投诉业务处理快速反应能力。及时通过媒体、政府网站等方式公开执法办案和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维权援助服务电话,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健全工作机制,营造宣传声势,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维权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应在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工作。强化工作责任机制,全力投入到专项行动中,加快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网络平台建 设,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电话的作用,引导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投诉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对受理的举 报投诉案件或案件线索应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移交,并注意跟踪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向举报投诉人予以反馈,充分发挥方便快捷、业务宽泛的优势,为专项行动的深 入开展做好服务支撑,打造接受举报投诉和社会监督的重要平台。推动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对查处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有功的举报投诉人给予奖励。
强化执法协作。充分运用跨省、跨部门及省、市、县(区)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根据管辖权限及时做好 案件线索的移交工作,统一行动,形成合力,提升效率,坚决遏制地方保护主义。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提升快速行动、集中行动、联合行动的能力与效 果。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工作,对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三、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专利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信息报送专门负责人,健全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我局和当地政府“双打办”报送执法数据 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主要反映本单位、本地区出台的政策措施、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典型案例等)、综合分析类信息(主要反映本单 位、本地区执法维权工作中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等)。
强化宣传效果。要充分运用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体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措施、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声势,扩大影响,提升权利人、创新主体与广大消费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
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国发〔2014〕6号),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通过网站等依法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四、工作安排
部署阶段(3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4月10日前报送我局。
实施阶段(4月~11月)。每月组织行政区域内知识产权局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宣传工作,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要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及专项行动的中期和总结阶段,抓住各阶段的不同节点,开展富有特色的执法维权和宣传活动。
总结阶段(12月)。做好专项行动总结,于12月中旬前将总结报送我局。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上报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切实完成各项任务,省知识产权局将对专项行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活动,并根据督导情 况进行总结,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将专项行动中的有益探索转化为长效机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

 

出典:http://www.fjipo.gov.cn/html/3/40/4877_201432689.html